结果五人把木棍架在肯尼斯颈上,然后大力踩踏玩“摇摇板”,又拆去肯尼斯肩上的绷带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脖子,肯尼斯痛苦挣扎,最后气绝身亡。然后他们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进尼歌拉的阴部,直至其昏死过去,再以木棍乱打,导致最后尼歌拉失救而死,这就是宝马山双尸案的全部经过。

警方对拘捕的5名凶徒,全部控以两项谋杀罪。当中只有尹三龙承认谋杀,且出庭指证四名同党。结果陪审团于1987年裁定各人罪成,判处死刑。到1992年,港督与行政局按照惯例赦免他们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尹三龙与张有恒由于未成年, 则判处‘等候英女皇发落’的刑期。

2004年9月,在扣除假期之后,35岁的尹三龙获准出狱与家人团聚,并在惩教署安排下,在一所律师事务所任职,重获新生。尹三龙表示1998年他在狱中看到一篇报道,受害人的父母表示已原谅及宽恕他,对他造成莫大震撼,让他明白宽恕及原谅的重要。对于这个没有死刑的香港,一个惨无人道的宝马山双尸案,你们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