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罪嫌疑人自白书

香港何处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原本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并且在孩子面临他们父亲早就逝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当时开端,我已改过自新,好事不单不会做,并且连想也不去想犯罪的事,凡事都有念头,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结业,踏入社会工作,我该当安享暮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故意收买八仙饭馆,这是有物证的。总而言之,我相对做不出这案,假如是我供认又何妨;何况编纂师长教师你见到这信,我已不在人间。如今苍凉是我的太太和只要七岁的孩子,言论对她很不公平,岂非我已痛改前非,从头做人想过著幸运的暮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破坏,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从前是坏人,我应承当统统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甚么也不识,相对是坏人,岂非社会居然会对她不伸出怜悯的手,加以支援她?

我慎重声明,我之自我摆脱,并不是惧罪,而是多方面的,我得了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终要完成。”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澳门市牢今日有“送鬼”的风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狱警置信死在狱中的人,会被牢狱之杀气威慑,幽灵长困而未能安眠,狱警事先为黄志恒操持“出狱”手续,一人手持黑伞,另一人手持烧香,把黄志恒送出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