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童年生活悲惨导致心理变态
据悉,董希定在2006年1月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负案在逃。无父母管教的董文语和奶奶一起生活,乡邻认为家庭的悲剧让董文语性格变得孤僻。村民说,董文语有一个哥哥,自从其奶奶十几年前去世后再没有看见过他家的人。在村民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董文语的家,路边的一间房屋,已经倒塌一半,满是乱石杂草。
董文语的“杀人日记”中还记载着他对某些人的不满。他曾有个女友,但后来离开了他。董文语在笔记本中写道:“没和她道个别,我想没这个必要。如果不是她……不要我,我想我不会走今天这种地步。”下面写了个大大的“恨”字。董文语把他的恨施加于其他无辜的人身上。
杀人日记的另一页,董文语写道:“真没想到我的人头值10万元,以前自以为是烂命一条,没想到还有人出钱让我死。今天,我来到云南边境,本想逃去缅甸,可一想身边的钱已所剩不多,出境后也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再回浙西杀个痛快。”浙西即是金华。
“像董文语,河南杨兴海,内蒙古集宁孙鑫等杀人强奸犯,他们都有共同的心理特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变态。这种变态心理源于恋爱、婚姻的挫折,不被异性看重,对异性有自卑感,没有渠道与能力与异性发生性行为,于是用奸尸来实现一种代偿性满足。”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副所长马皑这样解释董文语的变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