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社会老大第7名:赵元良
赵元良,原贵州省六盘水市“青龙帮”主要组织者,人称“赵青龙”。上世纪80年代初以打架斗殴暴力发家,1993年后垄断青山矿石市场。此外,“青龙帮”长期在六盘水市中心城区进行打、砸、抢、强奸、杀人等犯罪活动,共作案46桩。初中文化的赵元良每天坚持看《人民日报》和当地报纸,分析当下国家打击犯罪的形势。2004年8月,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获20年有期徒刑。只有初中文化的赵元良,身高1、60米,体重却达160多斤,自幼习武。在扩大自己的势力和与“涂家帮”(当地另一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已被审判)争夺地盘的过程中,坚持不贩毒、不杀人。
“青龙帮”在与“涂家帮”争夺娱乐场所控制权的过程中,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打架。在武力争夺的同时,“青龙帮”采用欺诈的手段削弱“涂家帮”的势力。“青龙帮”经常向“涂家帮”下挑战书,约定时间、地点打架,一比高低。在获知“涂家帮”准备充分,并准时到达现场后,“青龙帮”趁机电话报警,说某地有多少人持枪械斗,结果“涂家帮”被警方逮个正着。
1990年“青龙帮”遭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12人被送往劳教。3年后,赵元良将劳教后相继出狱的人集合在一起,重操旧业,主要成员有史洪信、王继军和李家华等10人。他们决定放弃以往小打小闹的做法,以赚钱为目标进行活动。当时水城县青山铅锌矿刚刚开采,偷矿石、抢矿石的现象经常发生。他们主动找到私营矿主,表示为矿山提供安全保证,每人月工资400元。同时,“青龙帮”每人出资3000元参与矿山投资。
1993年,“青龙帮”成员在勒索一六盘水商人时,“110”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处理。“青龙帮”成员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打伤了2名干警。这名商人先后共被敲诈了6万多元,被迫把自己的中巴车和房子都变卖了,而实际的医药费不足2000元。公安机关前往调查取证,直到第六次时,这个商人要求干警们写下提供人身安全保证的字据后,才说了实话。
1995年,“青龙帮”20多名成员手持自制手枪、钢管和杀猪刀,冲进一名警察家中,将其打成重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1999年10月,“青龙帮”为了和“涂家帮”争抢六盘水大光明夜总会坐台小姐的控制权,纠集了两辆中巴车、1辆吉普车的人。据当时参与打架的犯罪分子回忆,有近百人扛着普刀(内部安装尖刀的钢管,打架时可以拉出尖刀,以增加长度)、杀猪刀等工具气势汹汹的直奔夜总会,将“涂家帮”成员王军、文艺打成重伤。行动暗语为“189”,意思是砍人。“青龙帮”成员的头上或者胳膊上系白布条,作为暗号。
“青龙帮”在1995年将一名警察打伤致残后,六盘水有关领导要求严厉打击这个犯罪团伙。得知消息后,赵元良立即把几年来的非法收入分发给团伙中的几个重要人物,让他们到外地躲避。1996年8月,赵元良在贵阳被抓获,但是因证据不足,收审半年后,被无罪释放。此后,赵元良更加嚣张,手段也更加狠毒。由于赵元良老奸巨猾,六盘水市公安机关曾抓捕了好几次,都无功而返。赵元良在被警方追捕期间,居无定所,在同一个地点决不睡第二次。
2001年4月,全国“严打”斗争开始后,“青龙帮”违法活动戛然而止,主要成员行踪诡秘,有外逃迹象。六盘水市公安局立即召开“青龙帮”案件研讨会,认为经过2年多的秘密取证已经掌握“青龙帮”大量犯罪证据,其骨干成员基本查清,打击“青龙帮”的时机已经成熟。
2001年6月,六盘水市公安局派人秘密前往贵阳抓捕赵元良,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调查,于8月1日将赵元良抓获,拉开了围歼“青龙帮”的帷幕。抓捕时,两名警察与赵元良搏斗了近10分钟才将他制服,其中一名警察的手部还被打伤。在赵元良家里搜出了60多把杀猪刀。当日,六盘水市公安局抽调12名精兵强将,成立“801”专案组,采取集中食宿、封闭办案的方式。专案组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将“青龙帮”骨干成员史洪信、刘松、谢光亮等20人抓获归案。
李家华,“青龙帮”副帮主,和赵元良是堂兄弟,精通武术,老谋深算。公安机关前后花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才将其抓获。李家华喜欢钓鱼,在鱼塘边一呆就是一天,而且钓到哪里就睡在哪里。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李家华在威宁县的草海边上有一住处,随即这一地点进行24小时监控。侦察员发现住处有人走动,但是不能确定就是李家华。直到第二天早晨7:30李家华上厕所时,被侦察员认出,随即将其抓获。在李家华的枕头下面搜到了一个高倍望远镜,白天时,每隔30分钟左右,李家华就要观察一次周围的环境。
树倒猢狲散。随着“青龙帮”主要人物的落网,一大批犯罪分子陆续被抓获。4名潜逃到外地的“青龙帮”成员自首。其中,擅长制造“独角龙”手枪(每次只能打一发子弹)的令胡华从上海回六盘水自首。在此案中,公安部门共司法机关移交62名“青龙帮”成员,其中53人被法院判刑。赵青龙被判有期徒刑20年,李家华被判死刑。
中国黑社会老大第8名:马冰冰、丁海晖
兰州黑头目:马冰冰、丁海晖。1998年至2001年期间已形成以两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横行兰州10年。马冰冰和丁海晖组织团伙成员进行射击训练。1992年至2001年间,该团伙杀害13人,重伤5人。2004年8月4日,该团伙共60人接受判决,其中59名被判有罪。马冰冰等7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判决书长达数十万字。
马冰冰、林少云、刘翰之等人于1992年6月23日晚11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一卡拉OK歌舞厅消费,结账后认为收费过高,便找歌舞厅经理李力平滋事,李被追打到三楼翻窗摆脱时坠至楼下,马冰冰、丁海晖又上前朝李某胸、腹部猛踏数脚,后李被他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马冰冰等于1993年6月6日凌晨1时许,在兰州市城关区三晋娱乐中心消费期间,因同伙调戏顾客冯某,冯的丈夫邹某制止时被殴打,邹将该人推入游泳池中,马冰冰等人发现后持防暴枪、匕首围打邹。期间持刀捅伤邹的颈部、背部,马冰冰等人对邹某拳打脚踢,并持花盆、椅子打砸。邹后被他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断右侧颈动脉致大失血而死亡。
1995年2月2日晚10时许,因另案判处的被告人付志荣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军供应站歌舞厅娱乐期间与他人发生矛盾后被打,便打电话通过别人告诉了马冰冰,马冰冰又打电话纠集多人。当晚11时许,马冰冰等人携带匕首、砍刀、菜刀、链条等凶器先后到达某饮食供应站,由于舞会散场未发现与付志荣发生矛盾的人,马冰冰等人就以付志荣被打时舞厅工作人员未予制止为由挑起事端,持携带的凶器,对舞厅工作人员杨某等人进行了殴打。其中杨被打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系被他人刺破脾脏致大失血而死亡。
1997年9月中旬,马国栋请朱幼海帮忙办事,遭到拒绝。马国栋以朱幼海给坐台小姐卖毒品为由,指使王宝泉、王禄强、马斌以及邸建雄、程亮(均在逃),将朱幼海叫到“丽景园”职工宿舍痛打一顿。当天下午,王宝泉、王禄强、马斌、邸建雄和程亮将朱幼海叫到该宿舍,对其再次拳打脚踢并持垒球棒、钢管轮番进行殴打,期间程亮还持砍刀猛砍朱幼海的头部。当晚,马国栋等人认为朱幼海已死,遂在其身体上用铁丝捆绑钢管等物,拉至兰州市西固区钟家河黄河大桥上抛入黄河。
1997年元月6日2时许,新加坡林庆良及张国红、刘海荣三人,在兰州“丽景园”酒店歌厅消费后,因价格问题同服务员发生争执,引起酒店副总经理荣一键不满,当林庆良等人乘车回住所时,荣一键便纠集马冰冰、王骁勇等人带领团伙七人,跟踪林庆良等人所乘出租车,半路上强行超车拦截林庆良等三人,王骁勇等人将三人从车内拉出,殴打后逃离现场。林庆良、张国红被打成重伤,刘海荣系轻微伤。作案后,荣一键提供资金并同王骁勇安排打人者出逃。
1997年初,林少云欲出售一张大熊猫皮,要苏终群帮助联系买主。苏终群、陈佩忠、林美福和黄春香(均已判刑)为各自牟利,依次互相委托,联系买卖大熊猫皮事宜。经多方联系,最后定于1997年10月16日下午4时许在福建省厦门市灌口镇夜都酒家交易,把大熊猫皮卖给台湾人,交易过程中,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酒家外等候的林少云逃匿。
1998年4月25日晚11时许,马福他在兰州市城关区夜市一摊位吃烤肉后,因钱未带够,便给哈胜利的妻子安玉花打电话,要其来付钱。与此同时,烤羊肉摊主得知此情况后告知乌斯曼(在逃)。乌斯曼便纠集蒲黎民、刘波、马阿丹、张国强来到夜市,与前来替马福仓付钱的哈胜利、安玉花等人发生争执殴斗。随后,乌斯曼、张国强又纠集崔俭、李江(均死亡)、肖兆荣、陈延红、马伟、范朝虎(均在逃)伙同张勇、杜强、马国栋、杨衡、蒲黎民、刘波、马阿丹等人,持五连发猎枪及刀具于次日凌晨前往兰州市城关区滨河路满江红夜总会,找到哈胜利等人,进行殴打。期间,杜强等人朝哈胜利连捅数刀,致哈胜利死亡,马福仓轻微伤,刘波持刀砍伤安玉花。
1998年6月至8月份,马冰冰、丁海晖伙同苏宗结(在逃)带领马亦翔、杨衡、朱亚东、张勇、吴春江、杨长征等人,在兰州市焦家湾果品仓库强行收取邵兴奎、王锡虎的“中介费”和“代办费”计4万元。1998年年底,马冰冰、李捷(已处决)等人为了控制兰州的“地下财场”,预谋将参赌人员周洪等人致残。
1999年2月1日晚,马冰冰、丁海晖驾车将马国栋、张维林送至位于庆阳路的甘肃国际大酒店附近,马国栋、张维林持五连发猎枪在此守候,周洪、李江(已死亡)驾摩托车在酒店附近的贡元巷内准备接应。当晚11时许,周洪等人出酒店,并乘坐停放在贡元巷南口的轿车欲走时,马国栋拉开车门伙同张维林朝周洪腿部连开数枪,致其死亡。随后,逃离现场。次日,马冰冰和丁海晖给马国栋3万元安排其潜逃。
1999年2月14日,马冰冰、林少云经预谋欲杀害厦门的同伙崔俭。当晚,马冰冰指使马国栋以去林少云家玩为由,将崔俭从福建省厦门市区带至厦门市集美区港口灌镇,林少云驾车又将马国栋、崔俭二人拉至自己承包的果园里。当两人下车后,林少云、马冰冰和马国栋持枪将崔俭打死。随后,几人将尸体挖坑掩埋。
1999年2月8日至同年3月25日,马冰冰为了敛财,伙同李捷、李智(已死亡)、董海俊(在逃)、陈叔陇、杨一凡(均另案处理)等,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饭店“红磨房娱乐城”开设赌场。赌场共赢利100余万元,由上述人员分赃挥霍。
1999年4月,马冰冰犯罪团伙,李氏犯罪团伙,陈叔陇犯罪团伙为了控制兰州的“地下”赌场,消除竞争对手,马冰冰伙同陈叔陇、李捷等人于同年4月21日凌晨在兰州市城关区某地预谋商定,当晚联合行动砸毁不服其控制的城关区某“地下”赌场。随后,由马冰冰安排朱亚东等人持五连发猎枪、砍刀与李氏犯罪团伙成员、陈叔陇犯罪团伙成员分别乘车闯入赌场,并按事先分工实施犯罪。李氏犯罪团伙成员持五连发猎枪朝房顶开枪、命令参赌人员趴下,朱亚东等人按事先安排冲上3楼寻找赌场的枪支,寻找枪支过程中,朝一房门开了一枪。混乱中,监牌员丁秀文被枪杀。随后三团伙人员乘车逃离现场,法医鉴定:丁秀文系被别人用散弹枪击中右背部,导致右肺挫碎,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9年7月12日晚10时许,被告人甘兴涛等人在福建省厦门市某公交车站旁绿化带草坪玩耍时,与当地某包装厂工地工人连秀平等发生口角,随即甘兴涛等人与对方发生殴斗,甘持刀子朝连秀平连捅数刀致死,并捅伤其他三人。
为了消除竞争对手,扩大势力范围,该组织不惜进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兰州市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该犯罪团伙从1992年至2001年间杀人、伤害致死人命13条,重伤5人、轻伤5人,轻微伤4人。60名被告人中,59人被判有罪。至此,经过艰苦的审判工作,这个甘肃省到目前为止规模最大、制造命案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成员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