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锅”为人们的娱乐生活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性价比也很高,为什么国家要禁止使用“卫星锅”:20多年来,国家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第八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过多层审批后方可使用。
并且在第十条中还提到了违反规定的相关处罚: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个人可以 还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人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使用和销售“卫星锅”。 前面说过,一开始人们更愿意用大的“卫星锅”,但因为占地大,加上在国家打击“卫星锅”的情况下,很多人把大锅换成了小锅。
事实上国家禁止使用“卫星锅”并非没有道理。 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其实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信号安全问题、人身安全问题等,一是我们接收到的信号会有问题,二是会出现信号非法传输等问题。尤其是大“卫星锅”,不仅可以接收国内电视节目,还可以接收国外电视节目。在接收到的国外频道中,也会有很多比较大的电视节目,比如暴力、血腥、色情等,还会有一些没有下限、破坏三观的电视节目。
例如英国广播公司曾播出一档节目《坏历史》。 画面中,一位扮古装的白人男子向大家展示了唐朝的饮食,但实际上她吃的是蟑螂和老鼠。 关键是这个节目还是针对孩子的。 可以说,她的目的就是让外国孩子从小就误解中国历史。 这些电视节目经常由“卫星锅”在电视上接收。 我国青少年和儿童看电视的频率最高,所以他们经常有机会接触到这样的画面,这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