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马的祖先一开始也有鲜明的指关节,脚趾在数量上与今天的貘相似,前肢4条,后肢3条,这是最初的包霍奇人的工厂配置。之所以演变成奇怪的“一指神通”,是为了跑。马的祖先,或紫荆花,最初生活在森林里。在距今约3000万年前的渐新世,随着气候变冷,大量森林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草本植物。
犀牛凭借巨大的体型和厚重的皮肤保护自己免受捕食者的侵害,而马却不行。它既不巨大,也不无皮,所以只有一条路可走,还有三十六条路可走。自然界中的动物通常很难兼顾速度和耐力。为了在夹缝中生存,马匹练就了速度和耐力的双向之旅。在这个过程中,与地面接触面积越少,
结果,马在进化过程中,其他脚趾逐渐退化,每条腿只剩下一个脚趾。在这一演化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中间过渡形态--三趾马,可惜灭绝了。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指甲,马也不例外。我们看到的马蹄铁实际上是马的指甲。因此,所谓钉马蹄,就是把钉子钉在马的指甲上,而修马蹄就相当于给马剪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