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的10月份,刘某正在朋友家喝酒,突然就接到了他姐夫的电话,姐夫说刘某的哥哥约他们两个人有重要的事情见面,刘某就和朋友告别做这姐夫的摩托车,去一个专场附近等待刘某的哥哥,等到了一个加油站附近之后刘某的哥哥才说出来他们想要抢劫加油站。然后他们就准备好了一系列的作案工具,比如说黑头套,白手套,还有手等等。
最后他们一行人一共抢到了156元的现金,两个手机,还有一个矿灯,加油站里的保险柜,他们用匕首以及随身的工具破拆,最后没有拆开,慌乱之下只能逃走,在逃窜的时候,他们饭饭买烟一共花了60元,最后每个人分了30元左右回家。当天晚上,当地的公安局就接到了报警,其他嫌疑人全都被抓获,可是刘某直接躲进了大山里面,潜藏了14年之久。每天吃的都是自己种的玉米,土豆,白菜,另外山上有野泉水,不过在经过家属的劝告之后,还是选择投案自首。
在这14年间,相关警方在刘某的老家多次进行蹲守,都没有见到他的踪影。终于是在2023年过年的时间,得到了刘某的主动投案,他早就已经厌倦了在深山里的生活,现在等待刘某的是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