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一场关于彩礼返还的纠纷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五塘法院进行调解。男方称同意离婚,但必须要求女方退回30万彩礼。
2023年5月,江苏的赵某与广西的张某婚恋中心介绍两人得以相识。2023年6月,双方在父母的见证下签订结婚协议和婚约书一份,而赵某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彩礼30万元,两人同日前往江苏省海安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婚后两人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张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2023年9月,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回到自己的家乡,而赵某经多次联系未果,张某明确表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随后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在彩礼返还以及数额多少的问题上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男方要求必须全额返还,而女方认为已经结婚最多返回10万元,双方分歧较大,目前未能成功离婚。
10月27日,五塘法院正式对此案件作出条例。赵某与律师从江苏来到五塘法院族老调解室与女方家在法官的见证下尝试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在调解的过程中,五塘法院族老调解室浩钦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彩礼会出现如大的差额,而经赵某和张某的父亲询问了解最终的答案,最初女方主张要20万的彩礼,但婚介却告诉男方称女方要30万的彩礼,最终男方将30万的彩礼给到的婚介中心,但婚介中心却拿走了其中的10万,将剩下的20万给到了女方,并又收了男方2万元的介绍费。得知最后答案是两方才恍然大悟,决定回去再商量一下,后续再进行调解。
11月16日经过二次调解的双方已经了解前因后果,愿意各退一步,最终对彩礼退还的金额达成一致,介意。这起涉及两省的婚姻纠纷,没有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在私下快速结案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