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盐御史、盐运使、盐法道是清代盐业系统中的几个官职,每个官职都有其具体的工作职能和关系。

巡盐御史,其官名源于明代的巡按,但巡盐御史专门负责盐务。他们是国家最高级别的盐政长官,直接向皇帝负责。尽管巡盐御史的品级较低,一般为五至六品官,但他们的权力却非常重要。巡盐御史由都察院各道御史或六部司官、内务府司员出任,品级不定。巡盐御史的主要特征是权力重大,负责管理盐务并监督盐政。

巡盐御史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地方控制困难,尾大不掉。因此,后来的盐运使取代了巡盐御史的地位。盐运使是从三品官,级别相对较高,但相较于巡盐御史,他们的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盐运使的职责包括监督民众的生计和商业活动,合理调节盐价,管理水陆运输等。盐运使在地方上往往难以掌控地方官员和军事将领,无法有效遏制私贩和豪强的行为。

为了解决盐务管理的问题,清代雍正皇帝进行了改革。巡盐御史的职位被裁撤,各省盐政由总督、巡抚兼管,实际上成为最高长官。督抚兼管盐政,但由于督抚事务繁忙,盐务的具体工作仍由盐运使和盐法道负责。盐运使负责督察民众生计和商业活动,盐法道负责管理盐务并监督盐政。盐运使和盐法道的具体职能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盐政系统中,盐官的任职特点是重视满族人,对汉族人则抑制较多。这是因为盐政涉及到皇家内部事务,汉族人难以参与。同时,盐政是清代最肥的差事之一,盐课中有一部分要供皇帝私人享用。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盐务官员往往陷入贪污腐败的境地。即使面临巨大风险,他们仍然争相谋取盐差。历史上出现了许多贪官,其中贪污金额巨大,导致盐务系统败坏。

清代盐业系统中的这些官职在管理盐务和监督盐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权力集中和贪污腐败的问题,盐业系统的改革仍然是一个持续的挑战。